办理材料
材料名称 | 材料形式 | 材料减免说明 | 材料类型 | 来源渠道 | 来源渠道说明 | 纸张材料 | 复印件数 | 材料必要性 | 材料须知 | 受理标准 |
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| 纸质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申请人自备 | 1 | 0 | 必要 | 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,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| 1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;2、申请材料齐全。 |
属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 | 纸质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申请人自备 | 1 | 0 | 必要 | 属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,提交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 | 1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;2、申请材料齐全。 |
出质人、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| 纸质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申请人自备 | 1 | 0 | 必要 | ◆出质人、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。 ◆ 出质人、质权人为企业的,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 ◆出质人、质权人为事业法人的,提交加盖事业法人公章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。 ◆出质人、质权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,提交加盖社团法人公章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。 ◆出质人、质权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,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。 ◆出质人、质权人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。 ◆ 其他出质人、质权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。 [查看全部] | 1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;2、申请材料齐全。 |
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[空表下载] [样表下载] | 纸质、电子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申请人自备 | 1 | 0 | 必要 | 1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;2、申请材料齐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