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(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,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)第六条: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,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,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;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,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,并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。批准的,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;不批准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| 成立日期 | 2023年01月10日 | ||
| 注册资本 | 50 | ||
| 主营产品 | 专业注册公司、代理记账、名称核准、研究院注册、公司注销、卫生许可证、食品许可证、资质办理 | ||
| 经营范围 | 公司注册、代理记账、进出口退税、进出口权办理、注销公司、股权变更、注册商标、注册商标、医疗器械资质办理、劳务派遣、人力资源许可证、建筑劳务资质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经营性演出许可证、食品证、卫生证、道路运输许可证、促贸会认证、动植检证、信用证、健康证书、危包证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、食品商检、产地证 | ||
| 公司简介 | 河南省财路通财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,简称“财路通”,是一家在河南省注册成立的专业财务服务提供商。公司自成立以来,始终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全面、高效、专业的财务咨询和解决方案,助力企业稳健发展,实现财务自由。财路通拥有一支经验丰富、专业精湛的财务团队,团队成员均具备深厚的财务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。我们紧跟国家财务政策,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财务管理理念和技术,以确保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。我们的服务范围 ... | ||









